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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莹律师应邀为煜金桥公司作《民法典的主要变化及影响》培训

发布时间:2020-11-27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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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5日,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付莹律师受邀为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煜金桥公司”)作《民法典的主要变化及影响》的法律知识培训。


本次培训围绕民法典进行,分为民法典的基本介绍和民法典的主要变化及影响两部分,主要介绍民法典的重要新增与修订内容及对煜金桥公司业务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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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莹律师从解读“法”“典”“民”出发,从民法典的历史、结构、意义、民法典的两大主题、民事权利等方面入手对民法典进行了全方位的介绍。付莹律师特别介绍了民法中的最为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理论,通过举例的形式解释了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在民法典中的统领作用。


付莹律师还对婚姻家庭编的重大疾病婚前告知义务、亲子关系异议之诉、离婚冷静期,继承编的新增遗嘱形式、遗产管理人制度,人格权编的死者人格利益保护、自然人姓氏选择,物权编的担保物权,特别是抵押权的效力与优先权,侵权责任编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等重要变化和热点问题做了介绍。


关于民法典的变化对建设工程行业以及煜金桥公司的重大影响,付莹律师主要介绍了民法典合同编建设工程合同的实质性修订与新增内容。关于修订内容,付莹律师分别介绍了情势变更制度的修订对建设工程合同变更及解除的意义,建筑物倒塌导致损害、地面、地下施工导致损害的过错推定原则等内容。除修订内容外,付莹律师特别对建设工程合同新增条款第793条和第806条进行了深入解读,介绍了施工合同无效时的结算规则以及施工合同特殊解除权的规定。同时,付莹律师分别从企业担任发包人和承包人两个角度,提示在民法典新增和修订的规则下公司如何做好事前的风险防范。


在交流与讨论环节,参与培训人员与付莹律师就社会普遍关注的民法典重要变化展开讨论,付莹律师结合理论和司法判例,指出实践中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并提出应对措施。


参与培训人员表示,此次培训不仅加深了他们对民法典新变化和新制度的理解,让他们感受到了民法典与实际生活的密切关系,也激发了他们进一步学习民法典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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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金桥公司成立于1994年,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直属设计企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旗下监理单位。煜金桥公司是通信建设行业成立最早的专业化监理咨询企业,具备监理甲级、咨询甲级及通信招投标代理甲级资质,主要承接了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通信工程监理、工程咨询、项目管理、招标代理等业务。


煜金桥公司1998年被建设部授予“八五”期间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先进单位称号,2002、2004、2005年分别被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评为北京市2000-2001、2002-2003、2004年度建设监理行业先进单位,2003年被北京科技咨询业协会评为北京科技咨询信誉单位,2004、2005年分别被中国通信企业协会评为2002-2003年度通信建设监理行业先进企业和全国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2005年被北京市工程咨询协会评为最佳会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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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丁红涛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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