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官网!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嘉润动态】朱晓宇律师受邀参加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主办的 “聚焦互联网与新媒体环境下体育赛事直播权利保护”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8-05-07信息来源:

1.jpg


2018年5月5日,我所高级合伙人朱晓宇律师受邀参加由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主办的“聚焦互联网与新媒体环境下体育赛事直播权利保护”研讨会。此次研讨会由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致辞,与会嘉宾包括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的知名知识产权学者,来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和来自中央电视台、苏宁体育、腾讯、爱奇艺、NBA等企业的高级法务。此次研讨议题包括:1)互联网环境下体育赛事直播权利的法律性质;2)体育赛事节目直播中的侵权形态认定;3)体育赛事节目直播中的侵权打击、侵权损害赔偿金额认定与保护。


2.png


我所高级合伙人朱晓宇律师长期为中央媒体单位提供包括奥运会、世界杯在内的国际体育赛事媒体权利合作项目法律顾问服务,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作为近期引发行业高度关注的热点案例“央视国际有限公司诉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的原告代理人,朱晓宇律师分享了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判决[1]的一些思考,并就体育赛事直播节目是否“固定“及是否具有“独创性”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朱晓宇律师认为,就“固定”而言,无论是从业务实际角度还是从法律逻辑分析,认定连续画面不断产生的任何一帧被存储并可以被感知和传播的情况下已经满足固定要求才更符合逻辑;就“独创性”而言,体育赛事节目在赛前拍摄准备、赛中多机位拍摄和即时剪辑制作方面均体现了较高的独创性,应作为类电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自由讨论环节,朱晓宇律师和与会嘉宾针对互联网环境下体育赛事直播权利保护中所涉及的焦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此次研讨会在各方的谏言献策中圆满落下帷幕。

执笔:武昕

[1]参见(2015)京知民终字第1055号民事判决书。

相关人员